2005年12月18日

還不制服嗎??不能!!

和平的示威, 香港人能接受!

失控的, 有傷害性的, 不能!容忍



昨晚一些示威人士的行為, 試問怎能不叫警員作進一步的行動, 他們的失控行為, 極有可能傷受他人.
最初的幾天, 我也稱他們是示威的農民, 但經過昨晚的事件, 他們已不是示威的農民, 他們是暴民.
香港幾十年來, 從未試過如此亂, 我們也不允許失控情況繼續發生.

沒有留言: